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十项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在深入组织学习好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基础上,认真对照检查本地区、本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抓紧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支持有关方面的工作,共同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制定贯彻落实《十项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中共辽宁省委
2013年1月6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解剖典型,指导工作。重要调研活动后,应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不同时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
二、密切联系群众。实行省领导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坚持省领导带头包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推进下基层工作常态化,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各类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协调会。全省性会议视情况可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省领导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要从严掌握。省委书记、省长不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
四、压缩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压缩数量种类,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切实改进文风。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推广公文和简报资料无纸化运行,提高办公效率。
五、规范出访活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对外经贸合作、友好交流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省领导的出访活动。省领导的年度出访计划经批准后,不再临时安排出访;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团组人员数量的有关规定。省委书记、省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严格执行乘坐交通工具和礼品管理有关规定。
六、改进警卫工作。认真执行警卫工作相关规定,严格警卫界限,规范警卫部署。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
七、简化新闻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尽量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发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领导同志所在机关不直接向新闻媒体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八、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领导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为他人著作作序,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厉行勤俭节约。安排会议和活动要简约、俭朴,不得奢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工作餐也要注意节俭。
十、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