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3年,湖北省恩施市铁腕整治“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市委书记向前进要求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尤其要严肃查处存在“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按市委要求,市纪委专门成立“两违”案件查处专班,严查各级“两违”清理整顿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两违”清理办)移送的相关案件。
罗晓辉,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是恩施市因存在“两违”行为等问题,涉嫌构成犯罪而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人。经查实,2011年,罗晓辉利用职务便利,用私存了13年的4套空白个人建房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各种手段,变现百余万元;通过参与修建“两违”建筑,获利8套房屋及1个停车库,价值达200余万元。此外,罗晓辉还通过帮“两违”建设户疏通关系,使其免受查处,并从中收受好处。
“压倒”主人的两栋楼
两栋违章建筑象征性的拆除行为不仅没有蒙混过关,反而让其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
在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坝社区,有两栋拔地而起的高楼格外引人注目。该楼一梯4户,靠前的一栋为7层,靠后的一栋为8层。
在附近居民眼中,这两栋楼不仅曾经是其主人“有钱”的象征,更是其“有能量、有胆量”的象征。因为当地人都知道,在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已禁多年,市委、市政府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强拆“两违”建筑专项行动也持续多年,而这两栋属于“两违”建筑的高楼却仍顶着如此严厉的高压政策悄然建起。
据附近居民介绍,刚开始这两栋楼分别是9层和10层,随着市委、市政府对“两违”现象查处力度的加大,2011年底,这两栋楼的主人象征性地自行拆除了上面两层楼的隔断墙,但仍保留了水泥浇筑的主体。不难看出,两栋楼的主人似乎打算以此蒙混过关。
今年年初,在恩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决心下,对“两违”现象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大,这两栋违章建筑象征性的拆除行为不仅没有蒙混过关,反而让其进入了市纪委“两违”案件查处专班人员的视线。
5月上旬,市纪委“两违”案件查处专班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比对分析后,报经市纪委常委会同意,做出了立案调查的决定。
“空手道”撬动发财梦
按照目前恩施市的房产价格,罗晓辉“空手套白狼”所获房产价值达200余万元
经过深入调查,两栋违章建筑修建的来龙去脉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罗晓辉利用职务便利,“空手套白狼”的致富招式也显露无遗。
2010年,一心想靠土地发家致富的罗晓辉找到其妻的堂哥朱某商议,要朱某将位于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坝社区的住房拆除,将地基及周边空地交给他新修楼房,建成后给朱某7套住房,每套住房不少于120平方米。该方案得到了朱某的同意。随后,罗晓辉又找到专门搞小产权房开发的吴某(已被捕)商议,由吴某负责全额出资修建楼房,建成后除去给朱某的7套住房及10万元现金,剩余住房出售后的利润由二人平分。罗晓辉还承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房子被相关部门强拆,他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吴某思量一番,觉得有利可图便同意了。
于是,2010年3月,在无任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吴某开始大肆修建违章建筑。其间,相关部门对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开展了巡查。但其与相关部门打起了“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游击战术”。在这种战术下,2010年12月,两栋楼有惊无险地“站”了起来,共有住房34套。按照最终约定,吴某给朱某住房8套及现金4.9万元,剩余26套,吴某分得16套,罗晓辉分得10套,后因该街道办事处“两违”清理办的查处,吴某自行拆除了两层以后两人又重新分配,吴某分得12套,罗晓辉分得6套。
为了不再被查以及方便日后销售住房,罗晓辉便偷偷用国土所和该街道办事处“两违”清理办的公章,伪造了这两栋楼为合法建筑的证明。
在此期间,罗晓辉还四处出击:2011年5月,发挥“协调优势”,仍由吴某全额出资,在其表弟何某及何某邻居吴某某所在的土桥坝圆梦庄房屋原址修建住房22套及3个停车库,何某及其邻居吴某某按约定分别获得6套、3套住房,罗晓辉分得2套住房及1个停车库,剩余住房和停车库归吴某所有。
办案人员了解到,按照目前恩施市的房产价格,罗晓辉“空手套白狼”所获房产价值达200余万元。
此外,据办案人员透露,罗晓辉还几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朋友请托,为其“两违”行为说情,使其免受查处,并从中收受好处。
四套许可证“变现”百万大钞
利用私存的4套空白个人建房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帮他人违规建房获取不正当利益
如此大胆地玩转“空手道”,让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罗晓辉的问题不简单。办案人员开始调取罗晓辉本人及其亲属的银行账户,发现罗晓辉及其妻子的银行账户有大量与收入不符的资金,且2010年及2011年与修建小产权房的唐某、吴某有频繁的资金往来。通过进一步外围调查还发现,唐某、易某(已移送检察机关)、黄某在某街道办事处朱家坳修建的房屋也与罗晓辉有关。
在掌握大量事实后,办案人员当机立断,与罗晓辉“正面交锋”,同时,市纪委协调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与案件相关的唐某。
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罗晓辉交代了利用私存的4套空白个人建房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帮他人违规建房获取不正当利益等全部事实。
1993年至1997年,罗晓辉在红庙开发区城建土管局、恩施市土地管理局红庙土地管理所工作期间,利用主管、发放个人建房相关证件的职务便利,私自留存了4套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个人建房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区建房许可审批越来越困难,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罗晓辉再清楚不过这4套空白许可证的价值了,在他眼里,这简直就是随时可以支取现金的支票。于是,潜伏了13年的罪恶念头开始付诸行动。
2010年10月,罗晓辉找到唐某,告知他自己手里有批准未用的空白个人建房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能在舞阳坝黄泥坝一带找地修房便可用得上。此消息让唐某异常兴奋。2011年2月至7月,唐某在黄泥坝一个村民手中买下了转让的集体土地687.58平方米,并在该土地上全额出资修建两栋房屋共19套住房。2011年9月,罗晓辉用私存的许可证伪造了其妻朱某、其妹罗某于1996年10月在此地修建房屋的资料,并分别以朱某、罗某的名义在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随后,唐某将18套住房出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罗晓辉收受唐某所送现金共计125万元。
在与唐某做交易的同时,罗晓辉又陆续将剩下的两套空白许可证“变现”。2010年年底,罗晓辉利用空白许可证为易某位于朱家坳无任何土地使用和建房许可手续的住房伪造合法建房资料,帮助易某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该过程中收受易某所送现金18万元。2011年10月,罗晓辉经易某介绍,给黄某位于朱家坳的违规住房伪造合法建房资料,帮助黄某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收受黄某所送现金25万元,其中给了易某2万元作为介绍费。
多行不义必自毙。尘封多年的4套空白许可证让他攫取的财富只是昙花一现,却成为其通往牢狱的“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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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惩前毖后
一石激起千层浪。
罗晓辉案件是该市近年来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且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惩前毖后,恩施市以案为鉴,进一步规范全市建房秩序。
通报案情,教育广大党员干部。6月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通报罗晓辉案件相关情况,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纪检、监察以及公、检、法等单位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查处一批“两违”案件,处理一批当事人,惩戒一批幕后支持者。
该市还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两违”现象清理整顿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清理整顿工作的事;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不准为“两违”建筑户说情;带头拆除自己的“两违”建筑,不准拖清理整顿工作的后腿。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要切实发挥前哨作用,要全市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铁腕强拆,严厉打击“两违”行为。7月2日上午8点30分,随着现场指挥的一声令下,由该市城管、国土、规划、公安等单位组成的“两违”清理工作专班进入第一个拆除现场,标志着恩施市2013年第三轮大规模“两违”建筑强拆行动正式开始。当天,“两违”清理工作专班在龙凤镇三河村、三龙坝村、六角亭办事处松树坪、头道水等地强拆违法建筑7栋。
“对‘两违’建筑要坚决拆除,要让不遵纪守法的人付出代价,要让仍心存侥幸的人彻底断了念头。”据市“两违”清理办负责人介绍,第三轮强拆行动将对六角亭、舞阳、小渡船、龙凤镇等地的110多栋“两违”建筑强制拆除。截至目前,恩施市“两违”清理工作专班已经组织了近20次强拆行动,依法强制拆除“两违”建筑280栋,拆除面积达25177.65平方米。
强化纪律,严肃追究“两违”清理整顿工作中的渎职行为。该市出台《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履职不到位,因巡查不力导致“两违”建筑出现3栋以上、存在漏报瞒报“两违”案件、对“两违”案件采取措施不力等行为的,追究“两违”清理工作专班片区责任人及责任主体单位责任;对未及时立案、依法公平处理“两违”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后果的,追究执法主体单位案件承办人和分管领导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两违”行为的,由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支持、放纵“两违”行为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
严格把关,杜绝“两违”建筑合法化。一是全面清理已发放的个人建房许可手续。国土资源系统对个人建房许可证开展全面清理,特别是对以前红庙国土资源所管辖的红庙开发区的个人建房许可证,在当地媒体《恩施日报》上予以公示公告,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之后,重新办理该辖区个人建房许可证。二是严格审批个人建房申报手续。严格审批权限,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不受理辖区个人建房申请,受理申请及审核审批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严格发放个人建房许可证,全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不再发放个人建房许可证,已领取但未发放的个人建房许可证,全部收回市国土资源局,该项工作全部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邓学忠)